場地伙伴計劃

序言

康樂及文化事務署(康文署)於2009年開始在其管理的演藝場地推行「場地伙伴計劃」。「場地伙伴計劃」是一項支持藝術發展的措施,旨在讓演藝場地與演藝團體/機構建立伙伴關係,以提升場地及伙伴團體的藝術形象和特色、擴大觀眾層面、善用現有設施、制訂以場地為本的市場策略、推動表演藝術在社區發展,以及鼓勵社會各界參與藝術發展。首四輪計劃已於2009-2022全面實行,而第五輪計劃則於2022年4月至2026年3月推行。

在第五輪計劃下,共有22個包含不同藝術形式的本地演藝團體及聯盟獲選為康文署12個演藝場地的場地伙伴。場地伙伴可獲優先訂租場地設施、免費工作間、額外宣傳安排和籌辦活動的部分節目費,以供支付製作、宣傳、職員和行政費用。場地伙伴的活動包括不同藝術形式的舞台演出、教育和觀眾拓展活動。有關活動的詳細資料,請瀏覽個別場地的網址

東九文化中心場地伙伴計劃及駐場藝術家先導計劃

行政長官2020年施政報告指出藝術與創新科技的融合已成為藝術發展的新趨勢。康文署計劃在東九文化中心採用先進的創新科技,作為培育藝術與科技發展的基地,一方面緊貼藝術發展的脈搏,同時捉緊創新科技帶來的機遇。為此,康文署將於2024年4月至2026年3月在東九文化中心推行為期兩年的「場地伙伴計劃」及「駐場藝術家先導計劃」,讓中心與藝術團體、機構和藝術家建立伙伴關係,以提升場地及伙伴團體的藝術形象和特色、擴大觀眾層面、善用現有設施、制訂以場地為本的市場策略、推動表演藝術在社區發展,以及鼓勵社會各界參與藝術發展。有關東九文化中心場地伙伴及駐場藝術家的詳情,請瀏覽網頁

 
過往場地伙伴名單 —

第四輪計劃 (2018-22)

第三輪計劃 (2015-18)

第二輪計劃 (2012-15)

第一輪計劃 (2009-12)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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